市政府: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法治連云港建設實施規劃(2021-2025)》《連云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全面加強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項工作落實,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進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實施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水利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我局領導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全面領會《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江蘇省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實施辦法》要求,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將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水利納入水利部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局長辦公會議聽取法治水利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法治水利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等。年初召開全市水利系統述法述職述廉大會,將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自覺接受監督。
(二)抓住“關鍵少數”,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我局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帶頭學法、模范用法,嚴格踐行各項法律法規。年初制定《2021年市水利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計劃》,并根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等及時優化調整方案,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治學習,確保局領導對新制定(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行政處罰法》《江蘇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連云港市石梁河水庫管理辦法》等進行及時深入的學習了解,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水利行政決策公開透明,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在制定水利規劃和規范性文件等重要事項過程中,遵循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原則,依法履行集體討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等程序,促進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連云港市石梁河水庫管理辦法》作為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在起草過程中經過局黨組會研究、專家論證、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環節,制度設計科學合理,能夠滿足現實管護需要。
(四)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高水平開啟“八五”普法工作。在今年“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紀念宣傳活動中,根據省水利廳的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緊緊圍繞宣傳主題“Valuing Water”(珍惜水、愛護水)和“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水資源集約安全利用”,舉辦“黨建引領 聯動共治”石梁河水庫廣場宣傳、“節水中國 你我同行”“政府開放日”進校園、水法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進公共場所、河長集中巡河護河等活動,運用報紙、電視、電臺、互聯網等媒介,不斷探索創新水法宣傳形式,努力提升水法規宣傳效果。宣傳期間接受電視臺采訪報道3次,新華日報報道1次,新華網1次,在“節水中國”網站發布活動信息88條,在全市上下營造關注水利、遵守水法規、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良好氛圍。
“憲法宣傳周”“國家憲法日”期間,利用局官方網站發布公益廣告“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辦公區利用視頻滾動播放憲法宣傳標語,深入學習領會“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憲法在水利系統得到普遍遵守。
組織學習《民法典》,結合黨員固定學習日集體學習《民法典《三國》系列(司法部抖音號)》。結合社會熱點和身邊案例,大家通過交流討論,對民法典中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內容有了深刻的認識。
啟動全市水利系統“八五”普法宣傳工作。我局按照水利部《水利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省政府轉發的《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和省水利廳《全省水利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要求,結合我市水利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法治宣傳五年規劃,在加強依法治水管水、促進水利改革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依法起草規范性文件。今年以來,我局持續深化法治水利探索與實踐,堅持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為全市水利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局負責起草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項目《連云港市石梁河水庫管理辦法》,經過征求意見、座談、論證等環節,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并完成新聞發布會、政策解讀和市人大法工委備案審查等工作。該辦法對加強石梁河水庫管理,確保水庫安全,維護和修復水庫生態環境,充分發揮水庫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態等功能發揮重要作用。
(二)科學評估政府規章實施效果。為了保障市政府規章正確有效實施,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江蘇省規章實施周年報告暫行規定》,我局對《連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辦法》開展實施周年評估工作。為了切實提高評估報告的客觀性和科學性,依法依規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經過規范的詢價程序確定第三方評估機構,隨后開展收集資料、座談會、問卷調查、專家論證等環節,高質量完成《連云港市水利局關于<連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辦法>實施情況周年報告》(連水〔2021〕21號)。該報告是《連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的實施效果評估、立法后評估及統籌安排立改廢釋等工作重要參考,對推進全市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增強水利管理制度建設的公信力和執行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三)及時開展規范性文件的評估清理等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嚴格按照《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后評價辦法》的要求,從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可行性、完善性、規范性、實施情況等方面對《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了全面評估。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等,詳細了解該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傾聽縣區一線水利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最終完成《<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實施情況后評估報告的函》(連水政〔2021〕13號)。評估報告是水利制度建設推動和保障水利改革發展的關鍵措施。
我局按照《行政處罰法》《外商投資法》等要求,對涉水的1部地方性法規、1部規章和10項規范性文件進行系統梳理,并根據要求及時清理報告。
三、落實依法行政重點工作
(一)繼續深化簡政放權。一是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將“取水許可”中的辦理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含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有效組織單位證明文件”列為實施告知承諾的辦理材料,并制定了告知書和承諾書,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申請人使用這項便民措施,讓水行政審批工作更加便民。截至目前,已針對6項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采用承諾制,實行即來即辦、現場辦結。二是持續貫徹落實“放管服”制度改革,積極推進“應進必進”、“不見面審批”,水利政務服務38項事項全部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次不跑”事項數占依申請辦理類事項總數比例達100%,可實現全程網辦“零跑腿”。
(二)持續優化水利營商環境。一是強化省廳下放事項的承接工作。主動對接、服務上門、深入一線,對重點涉河建設項目進行實地勘查,積極爭取項目方案優化和依法許可。二是持續開展“面對面”精準上門服務。截至目前,已上門對接服務企業二十余家。三是實行“聯合勘察、分頭審批”新模式。主動牽頭組織縣區(園區)水利部門、河道管理單位、建設單位等形成“聯合勘察、統一審查、分頭審批、同步辦結”的機制,全力推動水利審批效能“再提速”。
(三)不斷提升事中事后監管能力。在涉水建設項目監管方面,繼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連云港市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監管實施細則》,明確項目監管責任單位,使監管工作規范化、流程化。我局主動對接建設單位,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同時,事前介入、全程監管,對今年10個涉河建設審批項目獨立建檔,定期檢查,確保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共做出整改建議2條,有力保障涉河項目順利實施。重點強化連徐高鐵、連鹽鐵路和204國道等重點建設項目監管,對項目建設特別是涉河補償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多次召開協調會議,力保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目前連徐高鐵、連鹽鐵路和204國道等重點工程涉河補償工程已按審批要求基本實施到位。加強水土保持項目監督檢查,完善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職能劃轉過渡期各環節流程,加強水土保持宣傳,制作相關公益微視頻,獲《學習強國》《中國水利網》《頭條》等媒體刊發。
(四)繼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工作。根據市優化營商軟環境的具體要求,在市政務辦、市場局、司法局的指導下,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實國家“放管服”和綜合執法改革的有關要求。
(五)提供優質法律服務。辦理涉水施工合同案仲裁案,挽回損失560多萬元。完成水利科技檔案館租賃、人員聘用等涉法文書擬寫及審查近30份,做好涉法文書、案件處罰前期法制審核。指導各縣區對接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開發區法院完成多起涉及“兩違三亂”行政強制訴訟案件,其中市本級完成石梁河水庫周某某、王某等4行政強制案件訴訟證據收集、訴訟答辯及國家賠償答復工作,為“兩違三亂”順利收官法治護航。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以法治護航石梁河水庫生態治理。石梁河水庫保護和開發利用是全局的一盤大棋,今年以來,面對治理過程中的幾個“老大難”問題,市水政支隊不畏艱難、勇擔重擔,始終身處一線、起早摸黑、靠前戰斗。一是高效率完成庫區網箱清理。為配合石梁河生態修復大局,主動作為,會同市公安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印發《關于規范石梁河水庫網箱養殖管理的通告》,對石梁河水庫圍湖養殖、大面積圍網養殖開展規范化治理,整治過程中,為幫助漁民賣魚出魚,創新性推出“賣魚鎮長”、“賣魚書記”、“賣魚小組”,僅利用3個月時間,清理銷號庫區10.45萬只無序網箱。相關做法被《人民日報》、學習強國、《中國紀檢監察報》等主流媒體多次報道。二是大氣力推進庫區滯留船舶清理。圍繞市委方書記關于石梁河水庫保護開發聯席會議要求和局黨組指示,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印發《關于規范石梁河水庫船舶管理的通告》,對庫區所有滯留船舶進行調研摸排,7月份啟動水泥船清理工作,現已完成清理585艘,清理率61.6%。三是有序推進保水漁業。推進編制《石梁河水庫保水漁業發展規劃》,加快養殖區域劃定工作,推進庫區規范化養殖。在規劃9450畝水面內布設標準化網箱15800個,采取國有企業與鄉鎮集體企業+養殖戶合作模式,推行標準化水產養殖。規劃外水面由國有企業實施高品質大水體生態養殖,推行“水產+”生態高效養殖新模式,發展保水漁業、生態漁業、特色漁業、休閑漁業,促進漁業轉型升級。四是按步驟落實庫區規范化采砂。組織編制石梁河水庫國有化采砂監管方案,推動實現采砂全過程監管系統化、透明化和智能化。依法處理庫區管理范圍內滯留砂堆問題,多舉措化解涉砂矛盾,完成謝某某、陶某某等庫區管理范圍內多處遺留砂堆已經平整治理,為庫區生態修復治理掃清除障礙。
(二)依法維護全市水事秩序安全。今年以來,市級水政執法隊伍共巡查河道長度約2萬公里,巡查監管對象331個,出動水行政執法人員704人,執法車輛293車次,執法船只210航次,現場制止水事違法行為58起,有效維護了全市水事秩序安全,得益于石梁河非法采砂案件較往年驟減,全市涉水違法案件發案率明顯降低。涉水違法案件查處方面,截至目前,共調查非法采砂、違規取水、非法養殖等以及公安移交的涉嫌違反水法律法規案件10余起。其中,公安部2020年第2號督辦件——古泊善后河非法采砂案圓滿辦結,對涉案人員王某某、李某某及陶某某,已完成全部行政處罰程序,后續執行情況已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申請,目前陶某某已終結執行。完成東海港源水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取水和拖欠水資源費案調查取證,立案查處非法采砂案2起,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5起。牽頭處理灌南百祿、灌云新沂河、東海高馬水庫、海州區善后河、贛榆地下水等涉法舉報案件12起,案件完成率100%。承擔市級水利系統信訪和輿情調處40余件,接待上訪群眾逾百人次。對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進行安全檢查,針對施工場地違法違規行為,現場制作詢問筆錄3份,作出警告4次,為全市在建水利工程保駕護航。
(三)加強水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會同市司法局印發《關于開展水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連水政監〔2021〕9號),7月中旬,召開專題推進會,交流的活動開展情況,部署下一階段任務。將力爭通過此次專項活動,全市水行政執法效能、隊伍建設有所提升。加快推進石梁河水庫執法基地建設,積極爭取省級執法補助資金,規范通榆河執法基地建設。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及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依然存在不足。一是在河湖“兩違三亂”清理過程中,由于案件數量多,任務艱巨,工作人員少等原因,導致執法程序不夠完善。二是水法律法規宣傳不夠深入,群眾涉水的法律法規知識知曉率不高,對水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不能完全理解和配合,引發信訪、訴訟等。三是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化解涉水的矛盾糾紛的手段單一。
六、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將繼續認真履行水利部門的工作職責,貫徹落實“水利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結合水利特色,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全面做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即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推進水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不斷健全水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為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加強涉水法律法規宣傳。結合“世界水日 中國水周”“世界環境日”“憲法宣傳周”等節點,開展多種形式、全方位宣傳,提高人民群眾涉水法律法規知識的知曉度,不斷理解并配合水行政監督管理工作,減少信訪、訴訟等。
三是組織全市水利政策法規培訓,提高全市水利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提升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水利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四是繼續推行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繼續以“連云港市水利局行政調解委員會”為平臺,利用“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機制,認真及時處理群眾來訪、來信、來電的涉法水事問題。在實踐中不斷探索解決糾紛的制度創新,優化流程,以柔性方式緩和、減少訴訟程序和司法裁判的剛性帶來的沖擊。同時提升業務水平和能力,處理好涉水糾紛和矛盾,減少信訪、訴訟等,更好的服務人民群眾,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可供選擇,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特此報告。
連云港市水利局
2022年1月4日
(聯系人:武文,聯系電話:80826185、13851288925)